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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告知单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关于印发上海市防范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暂行规定的通知》、《关于加强世博会后本市建设工程复工、新开工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其他与建筑、建材业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二、受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告知单适用范围
区内(洋山、外高桥、机场)内总投资额100万元及其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
三、受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告知单办事所需材料
1、《施工许可申请表》一份;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ciac.sh.cn)生成后,打印在A4(正反两面)纸上,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章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不需规划许可的项目请签署《房屋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工程规划告知承诺书》)
3、建设用地批准书或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4、《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现场审核情况表》
5、《建设工程施工总包合同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
6、通过工程项目专用帐户支付给施工总包企业的工程款银行入帐凭证原件、复印件;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或者提供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7、施工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8、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办结单(有民防工程需民防报监办结单)原件
9、施工总包企业设立的外来从业者工资发放帐户银行回执(原件和复印件)
10、其他所需资料
四、受理建设工程施工直接发包登记备案办事流程
(一)计算机网上填报
建设工程报建限额以上项目,建设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许可证申办条件后,凭《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卡》上的报建编号和卡号,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进行建筑施工许可证填报,网上填报软件系统将进行数据比对,比对通过后,建设单位可以打印带有条形码的《施工许可申请表》,完成施工许可网上申报
(二)书面材料提交
(三)办结领取资料
五、受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告知单办事地点和联系方式
上海市浦东新区基隆路9号17楼1709室
邮编:200131
联系人:薛琳烨 张晶
联系电话:021-58698751 021-58698750
传真:021-58698720
六、 投诉方式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投诉方式:
电话:021-58697800
传真:021-58698705
电子信箱:ftzts#pudong.gov.cn (请将#换成@)
本文编辑 上海168FTA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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