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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海自贸区总体方案推进落实情况
按照《总体方案》要求,我们集中力量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全力推动制度创新工作
1、推动投资管理制度落地实施。
一是落实负面清单管理模式。2013版负面清单编制特别管理措施共190项,对负面清单之外领域,将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改为备案管理,自贸区管委会实施“一口受理”的业务操作模式,外资企业新设备案4天可取得备案证明、营业执照、企业代码和税务登记。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增强了市场准入的透明度,提升了投资便利化水平,我们也将在实践中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
二是改革境外投资管理方式。自贸区对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和境外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管委会可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境外投资项目、什么是境外投资,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备案意见(证书)。我们将努力营造跨境投资便利化环境,搭建境外投资管理平台,打造国内企业“走出去”的一个重要基础平台。
三是推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重点推进好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先照后证”登记制、年度报告公示制以及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备案制等管理措施。
2、加快贸易监管制度试点起步
一是创新“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区内自由”监管模式。目前海关已启动凭舱单“先入区、后报关”模式试点和试验区内“分送集报、自行运输”的试点运作。检验检疫对“一线”进境货物,实施进出境检疫和重点敏感货物检验的监管模式。
二是深化研究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对保税货物、非保税货物、口岸货物实施分类监管。
3、推进金融监管制度深化落实
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已经发布了落实试验区总体方案的试点意见,人民银行已制定了自贸区的金融政策,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也将出台实施细则。
目前我市金融办正与一行三局紧密合作,配合人民银行分账核算操作办法,对区内存量企业进行梳理排摸,帮助银行建立企业数据底账,并支持人民银行加快建设自贸区资金监控系统,落实风险防范机制,为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利率市场化及人民币跨境使用相关政策落地做好准备。
4、推动综合监管制度形成雏形
综合监管制度重点是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推进政府管理由注重事前审批转为注重事中、事后监管。我们主要通过推进信息共享和服务平台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执法体系建设、社会组织参与市场监管、安全审查和反垄断审查协助机制以及综合评估机制等六个方面推进试验区综合监管制度建设。
(二)积极落实服务业扩大开放
上海试验区选择6大领域18个行业扩大开放,暂停或取消投资者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限制等准入限制措施共23项。其中12项开放措施已经可以实施。7项开放措施正在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在暂停相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后实施。其余4项开放措施需调整相关行政法规或与国家有关部委进一步明确操作细则以后开展。
(三)深化推进功能拓展
围绕《总体方案》明确的10多项功能拓展任务,我们将进一步深化功能拓展,积极培育贸易、航运等新型业态和功能。包括培育亚太营运中心和结算中心,发展面向国际的金融市场的交易平台,拓展国际中转集拼、融资租赁功能,建立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和保税展示交易平台,加快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建设,建立混合型全球维修检测基地等。
(四)抓紧完善法制保障
全国人大已经完成上海自贸区内调整实施有关法律工作,国务院也作出了专项的规定,在上海试验区内暂时调整实施部分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文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10个国家部委已单独或联合出台了试验区建设的相关文件,工信部、人民银行等部委的支持文件也将于近期发布实施。
10月1日起,自贸区《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目前我们正着手试验区条例的起草工作,争取明年上半年发布实施。
总之,上海自贸区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牢牢立足国家战略,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试验区《总体方案》,全力以赴推进落实好试验区建设和各项试点任务,用高质量的实验成果为实现国家战略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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